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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正声明

来源:山东中科产业技术协同创新中心    2024-05-28 打印文本

近日发现,有团体或个人,冒用我中心名义,或冒充我中心工作人员、专家、评委等形式,开展经营活动。对此,我中心再次郑重声明如下:




第一,我中心全称为“山东中科产业技术协同创新中心”,开展经营活动的主体为“国科(山东)产业技术协同创新有限公司”及“齐鲁中科新动能创新研究院”,未授权其他任何组织代表我中心从事经营活动。




第二,我中心唯一官方网站为http://www.cas-sd.cn,我中心所有正式工作人员身份信息均在官方网站“机构设置”-“团队介绍”板块予以公示,未授权其他任何人员代表我中心从事经营活动。




第三,我中心将保留对相关侵权行为人依法追究全部法律责任的权利,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侵权行为人承担。




第四,请社会各界注意甄别,谨防因上述冒用行为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如有任何疑问,可通过以下官方途径进行核实。电子邮箱:gkzx@cas-sd.cn,联系电话为0531-88721177。




特此声明。





山东中科产业技术协同创新中心


国科(山东)产业技术协同创新有限公司


齐鲁中科新动能创新研究院


二〇二四年五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