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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高新区关于开展2023年齐鲁金融人才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

来源:山东中科产业技术协同创新中心 2023-09-25 打印文本

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深入贯彻中央人才工作会议精神,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人才工作的有关要求,加快建设一支素质优良、业务精通、具备国际视野、有市场竞争力和影响力的高质量金融人才队伍,发挥人才示范引领作用,按照《齐鲁金融人才工程选拔管理办法》(鲁金监字〔2021〕247号)规定,现就做好2023年齐鲁金融人才推荐选拔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主体

此次推荐选拔面向省内各类金融机构(组织)以及其他开展金融相关业务的企事业单位,选拔其中具有良好职业道德、高超业务水平、丰富实践经验、突出业绩贡献的优秀金融人才。共分为金融英才和金融之星两类:

(一)金融英才推荐。省管企业、隶属于省外金融机构(组织)总部的驻鲁一级分支机构、省外金融机构在鲁设立的专业子公司直接向省地方金融监管局推荐本企业本单位本系统人选,每单位推荐1人。

除以上机构的济南高新区辖区其他人选,由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从前期申报的济南市金融高端人才中择优推荐。另有需要特别推荐的,请申报单位及时与济南高新区财政金融部沟通后确定。

(二)金融之星推荐。济南高新区辖区内金融机构、地方金融组织、金融企业。每单位推荐人选不超过1名,没有符合条件人选可不推荐。

二、推荐范围及选拔条件

齐鲁金融人才采取自下而上、组织推荐的方式,不受理个人申请。推荐范围及选拔条件参照《齐鲁金融人才工程选拔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同一人选不得同时申报金融英才和金融之星,金融英才和山东省金融高端人才奖励名单入选者不得逆向申报金融之星,国家级人才工程和泰山人才工程入选者不得逆向申报齐鲁金融人才,入选齐鲁人才工程其他项目并在支持期内的人员,原则上不得申报。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申报人选,在此次推荐选拔中可以优先考虑:

1.人才及所在单位在参与金融支持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建设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新旧动能转换“十强产业”发展、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等重点工作任务方面做出较大贡献的,在选拔中优先考虑;

2.人才及所在单位积极参与金融辅导、金融伙伴、金融机构高管走基层“十百千万”活动并发挥较大作用的,或在金融改革试验区建设、金融风险化解、金融机构对标提升、重点领域信贷投放、金融人才引育管用、金融服务人才发展等工作中贡献突出的,以及在科创、绿色、普惠等重点金融领域做出较大成绩的,在选拔中优先考虑;

3.2022年以来,通过市场化手段从外地引进我省工作,并与所在单位签订3年以上劳动或聘用合同的,在选拔中优先考虑;

4.40周岁以下(1982年9月12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学位、发展潜力大、引领作用突出的金融急需紧缺领域全职青年人才,在选拔中优先考虑;

5.拥有中国500强企业、境内上市公司、境外主要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或同等层次以上企业担任高级管理职务,或海外知名金融机构、高等院校经济金融相关学院担任重要职务任职经历的,在选拔中优先考虑;

6.所任职单位在2022年山东省银行机构服务实体经济评价优秀的,在选拔中优先考虑。

三、工作要求

高度重视,严格把关,精心做好申报推荐工作。各单位等推荐主体要高度重视,按照《办法》规定和通知要求,填报相关材料,严格审核把关,确保推荐材料全面、真实、完整,推荐人选符合条件。对于隐瞒真实情况、虚假填报重要信息等违规申报行为的,取消个人的申报或入选资格;性质特别严重的,取消推荐单位的推荐资格。

四、申报流程及有关材料

(一)线下申报

各推荐单位向济南高新区财政金融部报送本单位、本系统推荐人选时,需在人才所在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送纸质申报材料,材料如下:

1.推荐单位工作报告1份(内容包括推荐工作组织情况、申报材料核验情况、推荐意见、公示情况,加盖推荐单位公章,同时报送word版和PDF扫描版)。

2.《齐鲁金融人才推荐表》一式9份(A4双面打印,写明意见、盖章完整,同时报送word版和PDF扫描版)。

3.《齐鲁金融人才申报人员基本情况汇总表》(仅报送word版和PDF盖章扫描版)。

4.《个人承诺书》1份(A4双面打印,同时报送PDF扫描版)

(二)线上填报

区县推荐人选及人才所在单位,均需登录“人才山东网”(https://sso.rcsd.cn/),根据操作指南完成单位注册和信息填报(操作指南见附件)。人才所在单位组织推荐人选自行登录“人才山东网”完成用户注册和信息填报。推荐人选在填报时,提交的个人信息、单位信息、工作业绩、有关情况等均须真实、准确、有效,特别是表格中的数字、业绩、贡献等,要与本人和单位实际情况完全相符。系统上传的所有证明材料应经人才所在单位审核并加盖公章后上传。

人才所在单位对推荐人选的资格条件、申报材料审核把关无误后,通过申报系统自下而上申报汇总至推荐单位。申报金融之星的推荐单位选择“济南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申报金融英才的金融机构(组织),届时按照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指导要求填报。

(二)申报时间

各市、各单位材料报送截止日期为2023年10月8日。逾期不予受理,邮寄材料以寄送时间为准。

联系电话: 88871205;88871731

电子邮箱: gxqjrgz@jn.shandong.cn

材料报送地点:济南高新区管委会B座726


附件:附件1:2023年齐鲁金融人才申报表格.rar

          附件2:2023年齐鲁金融人才申报操作指南.pdf

          附件3:推荐表填写注意事项.docx


济南高新区财政金融部

                                2023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