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政策

  • 山东省科技厅 关于认定山东省2023年度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的通知

    2023-12-20

    各有关市科技局、商务局、财政局、税务局、发展改革委:根据省科技厅、省商务厅、省财政厅、省税务局、省发展改革委联合制定的《山东省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管理办法》(鲁科字〔2020〕106号)有关规定,经企业申报、地方初审、专家评审和公示等程序,现认定济南阿拉易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等7家企业为山东省2023年度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有效期三年。请各市按照《财政部、税务总局、商务部、科技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

  • 山东省工信厅关于公开征求《山东省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2023-12-19

    为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加快培育优质企业,我厅起草了《山东省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在11月24-30日期间,书面(方式一:通过传真或EMS邮寄纸质文书,方式二:通过电子邮箱发送扫描件)反馈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产业政策处,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时,请注明单位、姓名及联系方式。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省府前街1号邮编:250011电子邮箱:cy

  • 山东省科技厅关于2023年度省级新型研发机构拟备案名单的公示

    2023-12-19

    根据科技部《关于促进新型研发机构发展的指导意见》《山东省新型研发机构备案标准》等文件规定,现对2023年度省级新型研发机构拟备案名单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12月18日至12月22日)。有异议者,请于公示期内提交书面材料。个人提交的材料请署明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单位提交的材料请加盖所在单位公章。匿名异议和超出公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联系电话:0531-51751585联系方式:

  • 山东省工信厅关于组织开展第二批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 试点工作的通知

    2023-12-13

    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青岛市民营经济发展局,有关服务机构:为全面推动我省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发展,前期我厅已完成首批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征集和评选,现就继续组织开展第二批试点工作通知如下:一、重点任务(一)继续面向全省遴选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企业。以制造业关键领域和产业链关键环节的中小企业为重点方向,在首批123个试点企业(链群)的基础上,继续在全省范围内推荐遴选一批数字化转型需求迫切、发展潜力巨

  • 山东省科技厅关于拟筹建山东省云计算技术创新中心等21家省技术创新中心的公示

    2023-12-12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山东省技术创新中心建设发展的通知》和《关于开展山东省技术创新中心常态化申报工作的通知》等规定,拟批准筹建山东省云计算技术创新中心等21家省技术创新中心,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12月11日—15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单位反映请加盖公章并注明联系人和电话,个人反映请署真实姓名及有效联系方式。匿名或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联系电话:

  • 山东省科技厅2023年度山东省科学技术奖建议授奖人选和项目公示

    2023-12-11

    2023年度山东省科学技术奖评审委员会评审已经结束,现将通过的科学技术最高奖2人、科学技术青年奖10人、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5人、自然科学奖49项、技术发明奖28项、科学技术进步奖181项进行公示。专用项目不予公示。自公布之日起30日内,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公布的人选和项目有异议的,应以书面方式向我办提出,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个人提出异议的,须写明本人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电话和详细地址,并亲笔签

  • 济南市科技局关于开展山东省科技成果转化联合体建设的通知

    2023-12-08

    各有关单位:根据山东省科技厅通知,拟于2024年开展山东省科技成果转化联合体建设,2023年先期拟遴选一批单位进行试点,试点周期6个月。试点成效显著的纳入省科技成果转化联合体备案名单。请结合各单位工作实际,组织试点申报工作。请于12月14日前,将山东省科技成果转化联合体建设方案(按照参考模版编写)电子版电子版提报济南市科技局成果处。联系人:许浩宇,51708806,电子邮箱:kjjcgc@8842

  • 济南市科技局 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济南市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认定(备案)工作的通知

    2023-12-07

    为加快推进全市科技企业孵化载体高质量发展,根据济科发【2023】26号文件规定,现组织开展2023年度济南市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认定(备案)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条件1.申请单位(孵化器运营管理主体)在济南市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发展方向明确,运营管理体系和孵化服务机制完善,孵化器成立并实际运营1年以上。2.孵化场地集中,可自主支配孵化场地面积在3000m2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