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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度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报(复核)推荐工作的通知

来源:山东中科产业技术协同创新中心 2023-02-24 打印文本

各区县(功能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

近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下发《关于开展2023年度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认定和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报(复核)推荐工作的通知》,根据省厅通知和《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鲁工信发〔2022〕8号)要求,现将2023年度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报(复核)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报和复核

(一)申报范围。有效期内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或今年已申报)可申请第五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第二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提出复核申请,申请企业须符合《实施细则》中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有关认定标准。

已列为工信部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或单项冠军产品的企业,不再推荐;省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须申请并被认定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后,予以推荐;对于与工信部已认定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存在控股关系(持股/被持股比例超过50%)的企业,以及同一集团内生产相似主导产品企业,不予推荐。

(二)申报方式。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https://zjtx.miit.gov.cn/)上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报窗口将于3月15日至4月10日开放。符合条件的企业自愿登录培育平台,申请第五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填写《第五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请书》(附件2,可在培育平台下载打印),并在培育平台“企业申报信息”页面填写线上申请表、上传相关佐证材料;申请复核的企业填写《第二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申请书》(附件3,可在培育平台下载打印),并在培育平台“认证到期管理--去复核”页面填写复核申请表、上传相关佐证材料。之后,企业按照各区县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具体要求提交材料,纸质材料与线上填报数据应保持一致。

二、相关要求

(一)各区县(功能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坚持条件标准,严格审核把关,进行初核和推荐。对于未推荐的第二批复核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各区县(功能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在复核情况汇总表中说明原因。

(二)各区县(功能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对照《实施细则》,认真对企业提供的材料进行初审核实,提出推荐意见;对于申报企业是否“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统一征求有关单位意见、查证有关情况,并将函询结果作为附件体现在推荐文件中。

(三)请各区县(功能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于4月11日前,将加盖公章的推荐文件、推荐汇总表(附件4)、复核情况汇总表(附件5,以上均为纸质版一式两份、PDF电子版、可编辑电子版)、企业申请书(盖章纸质版一式四份、可编辑电子版一份),报送至市工信局中小企业发展处,佐证材料报送扫描电子版(原件扫描、每家企业1个PDF文件)。

三、联系方式


附件:

1.《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鲁工信发〔2022〕8号).pdf

2.第五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请书.docx

3.第二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申请书.docx

4.第五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推荐汇总表.docx

5.第二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情况汇总表.docx